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進區關于加快推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發表時間:2022-03-08 13:50 武政發〔2022〕8號 各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區各辦局(公司)行,區各直屬單位: 《武進區關于加快推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已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武進區關于加快推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論述,全面貫徹實施《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知識產權強國戰略的各項決策部署,深入踐行新發展理念,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統籌推進知識產權戰略實施,按照區委區政府推進高質量發展要求,緊扣“一園一城一示范”建設,爭當“美麗常州”建設率先示范和實現“強富美高”新武進目標,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以下政策意見。 一、鼓勵高質量知識產權創造 1. 當年獲得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每件按不超過專利權人實際發生官方規定費用的50%給予資助。 2. 通過PCT及其他途徑在海外獲得當年授權的發明專利,給予每件1萬元資助。取得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給予每件0.5萬元的資助。 3. 當年對新獲準注冊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給予10萬元獎勵。新獲準保護的“地理標志產品”,給予5萬元獎勵。 4. 對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規模以上企業實施首件授權發明專利,視其經濟社會貢獻,擇優給予2萬元獎勵;對當年度授權的發明專利進行實施或許可實施的,視其經濟社會貢獻,擇優給予每件1.5萬元獎勵;對年度新增發明專利授權超過10件(含)的企事業單位,另給予10萬元的獎勵。 5. 對實施或許可實施的高維持發明專利的(從專利申請日起計算,截至上年底超過10年,目前仍處于有效狀態的國內發明專利),給予最高每件1000元資助。 二、促進知識產權運用 1. 企業以專利或商標質押方式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貸款期限在1年及以上,貸款額度500萬元以上的,在企業還本付息后,按銀行同期基準貸款利率50%的標準擇優給予貼息資助,每家企業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同一專利權質押當年度只享受一次貼息補貼,每家企業每年僅可申請1筆。對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企業,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市知識產權類項目。 2. 對開展專利或商標等知識產權保險的投保企業,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市知識產權類項目,采用后補助形式,按投保費用的50%予以支持,單筆最高1萬元,同一單位當年扶持經費最高不超過5萬元。 3.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鼓勵區內知識產權協會面向區內企事業單位開展知識產權服務,每年購買不超過15萬元。支持企業聯合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組建高價值專利培育示范中心,每家給予5萬元經費支持。 三、培育知識產權優勢企業 1. 對貫徹《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并通過江蘇省“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績效評價合格的企業,每家給予5萬元獎勵。 2. 對首次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示范企業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20萬元。 3. 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和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25萬元和10萬元獎勵;對獲得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和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最高25萬元、15萬元和5萬元獎勵;對獲得省專利金獎和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最高10萬元和5萬元獎勵;對獲得省專利發明人獎的發明人(設計人),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 4. 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領軍人才和百千萬知識產權人才工程等國家級榮譽的人才,給予1萬元獎勵;對在區內繳納社保的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獲得專利代理師資格的人才,給予5000元獎勵;對獲得知識產權專業高、中級工程師職稱的人才,分別給予1萬元、5000元獎勵。 四、實施高標準知識產權保護 1. 健全知識產權保護互聯互通工作體系,完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鼓勵企事業單位積極開展知識產權維權。對通過司法或行政途徑開展知識產權維權行動并獲得勝訴的企業,根據相關文書,每件訴訟案給予5000元維權費補貼,每件非訴訟案件給予2000元維權費補貼,每家單位每年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支持企業開展境外知識產權維權行動,對在境外知識產權糾紛中獲得勝訴或達成具有實質意義和解協議的,每個案件給予1萬元維權費補貼,每家每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 鼓勵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主動應對商標糾紛,在維權過程中首次被行政認定為馳名商標的,每件商標給予30萬元獎勵。 3. 鼓勵商貿流通單位開展“正版正貨”示范活動,對創建成為國家、省、市“正版正貨”示范街區(市場)的單位,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補貼。 4. 對代理武進區內發明專利,并通過常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快速審查通道于當年度授權的,總量位于武進區第一、第二和第三名的的代理機構,分別獎勵10萬元、8萬元和5萬元;發明專利授權量占結案總量超過75%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額外再給予5萬元獎勵。 5. 鼓勵中小學校開展形式多樣的知識產權文化教育和普及活動,視活動開展情況,擇優給予2萬元獎勵,每年不超過2家;鼓勵中小學開展知識產權教育試點,每年評選不超過2家作為試點學校,每家給予3萬元獎勵。 五、附則 1. 本政策資助獎勵的對象為在常州市武進區范圍內注冊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及具有武進區戶籍或居住證的個人。對武進高新區省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區內的企業和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優先予以兌現政策。 2. 設立武進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用于保障本政策實施,該專項資金列入年度預算,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財政局負責管理。符合本政策規定的同一項目,按就高不疊加原則予以支持。已享受常州市創新發展政策的,不再享受本支持政策。 3. 資助獎勵的實施采取申報制,申報單位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申報時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對弄虛作假、偽造成果等方式騙取獎勵資金的,責令退回撥付資金,5年內不再受理任何資助獎勵申請,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4.本政策由常州市武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