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 關于做好2021年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和省級創業示范基地建設工作的通知發表時間:2021-05-21 16:28 各設區市、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進一步推動新形勢下創業創新高質量發展,持續推進大學生創業項目培育和創業基地建設,充分發揮優秀項目和示范基地對穩就業、促改革、強動能的帶動作用,現就做好2021年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和省級創業示范基地建設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設任務 根據各地大學生創業項目培育和創業基地建設情況,下達各地2021年建設任務(見附件1)。省財政廳將各地建設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就業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各地財政部門將補助資金直接撥付項目和基地。 二、基本條件 (一)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 項目應為畢業5年內國內高校畢業生、國(境)外大學畢業生、國內高校全日制在校生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實施并登記注冊的創業項目,需在滿足基本條件(具體指標解釋見附件2)的基礎上,由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其背景要素、市場評估、產品及服務、投資規模、項目團隊、規劃和效益、風險防控、社會效應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評估建議表見附件3)?;緱l件如下: 1.項目3年內已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實施并登記注冊。項目申報人為項目合法擁有者,登記注冊至申報年度上年末實際出資額不低于3萬元,且出資比例或所占股權不得低于30%。 2.項目須無知識產權糾紛,非國家禁止、限制類,申報人及項目所屬主體同意在公共媒體公開項目有關信息。 3.項目具有原創性、可行性,符合所在地區產業規劃發展導向,商業發展前景良好,潛在經濟或社會效益較高等特點。 4.項目無違法違紀行為和未了結的法律、經濟糾紛,合法用工、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5.項目所屬主體為民辦非企業的,申報須經業務主管部門同意。 6.以下情形不在申報范圍:①項目已被認定為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含創意類項目);②項目所屬主體為加盟商、企業分支機構;③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民辦非企業單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負責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發生過變更;④申報人曾因提供虛假資料被取消申報資格;⑤已被認定為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含創意類項目)的申報人不可再次申報。 7.項目須在項目所屬主體登記注冊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申報。如項目所屬主體分布在多個地區,須向總部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申報,不得跨地區申報。 (二)省級創業示范基地 省級創業示范基地應為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成立或由政府批準設立的城鄉各類創業孵化基地、大學生創業園、創業培訓(實訓)基地。同時具備創業孵化、創業培訓(實訓)功能的綜合性創業基地,以主要功能申報。申報主體必須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基地權屬單位。獨立法人單位下屬機構申報基地,需以獨立法人單位為申報主體。申報主體或下屬機構已認定為省級創業示范基地的,該申報主體不可重復申報。 申請基地需在滿足基本資質、機構場所、導師配備、孵化(培訓/實訓)成效等基本條件(具體指標解釋見附件4)的基礎上,由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其機構場所、日常管理、創業服務、孵化(培訓/實訓)成效、工作創新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評估建議表見附件5)?;緱l件如下: 1.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 (1)基本資質。以創業孵化為主營業務,運營2年以上(含),已被人社部門認定為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無違法違紀行為和未了結的法律、經濟糾紛,發展前景良好,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對全省具有示范性。 (2)機構場所。擁有一定規模的創業孵化場所,配套基礎設施。產權清晰或租用合同明確,作為孵化用途的使用(租用)剩余期限不少于3年??捎糜诜趸娣e不少于8000平方米,近2年實際利用率每年均不低于70%。 (3)導師配備。聘用創業指導師不少于2人,其中專職不少于1人。創業指導師需執省人社廳確定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核發的創業指導師技能等級證書。 (4)孵化成效。近2年,在孵創業實體每年均不少于30家,在孵創業實體帶動就業比不低于1:4,入孵創業實體孵化成功率總體不低于60%。 由省級相關部門認定的農民工返鄉創業園、電子商務產業園、鄉村旅游創客基地、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載體,創業帶動就業比達到1:6以上的,可用于孵化面積可適當放寬至5000平方米。 2.省級大學生創業示范園 (1)基本資質。以孵化扶持大學生創業為主營業務,運營2年以上(含),已被人社部門認定為市級大學生創業園或創業孵化基地。無違法違紀行為和未了結的法律、經濟糾紛,發展前景良好,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對全省具有示范性。 (2)機構場所。擁有一定規模的創業孵化場所,配套基礎設施。產權清晰或租用合同明確,作為孵化用途的使用(租用)剩余期限不少于3年??捎糜诜趸娣e不少于5000平方米,近2年實際利用率每年均不低于70%。 (3)導師配備。聘用創業指導師不少于2人,其中專職不少于1人。創業指導師需執省人社廳確定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核發的創業指導師技能等級證書。 (4)孵化成效。近2年,在孵創業實體每年均不少于30家,其中大學生創業實體占比不低于50%,在孵創業實體帶動就業比不低于1:4,入孵創業實體孵化成功率總體不低于50%。 3.省級創業培訓(實訓)示范基地 (1)基本資質。取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教育部門批準的辦學許可證或辦學資質的獨立法人單位,以創業培訓(實訓)為主營業務,運營2年以上(含),已被人社部門認定為市級創業培訓(實訓)基地。無違法違紀行為和未了結的法律、經濟糾紛,發展前景良好,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對全省具有示范性。 (2)機構場所。擁有一定規模的創業培訓(實訓)場所,配套基礎設施。產權清晰或租用合同明確,作為培訓(實訓)用途的使用(租用)剩余期限不少于3年,使用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 (3)師資配備。執國家或省級人社部門核發的《創業培訓講師培訓合格證》培訓講師不少于4人,其中專職不少于2人。執省人社廳確定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核發的創業指導師技能等級證書的專兼職創業指導師不少于1人。 (4)培訓(實訓)成效。近2年,基地年培訓(實訓)規模不少于800人,年均創業培訓(實訓)合格率達90%以上,培訓(實訓)后1年內創業實踐率達10%以上。 三、補助標準 (一)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 1.申報人登記注冊至申報年度上年末實際出資額高于(含)3萬元、低于6萬元的,按照每個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3萬元補助。 2.申報人登記注冊至申報年度上年末實際出資額高于(含)6萬元、低于20萬元的,按照申報人登記注冊至申報年度上年末實際出資額的50%補助。 3.申報人登記注冊至申報年度上年末實際出資額高于(含)20萬元,按照每個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10萬元補助。 (二)省級創業示范基地 每個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100萬元、每個省級大學生創業示范園100萬元、每個省級創業培訓(實訓)基地50萬元。 四、工作要求 請高度重視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和省級創業示范基地建設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強化監督管理,確保圓滿完成建設任務。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于2021年8月31日前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提交申請、匯總表和信用承諾書。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系人:沈 玥、彭太平,電話(傳真):(025)83233844;地址:南京市鼓樓區鼓樓街5號。 附件: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財政廳 2021年4月16日 |